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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迎藥物諮詢 用藥安全 請勿自行服用他人藥品,處方用藥請備妥醫師處方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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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藥常識
用藥注意事項
Instructions
Q.
當您看病時要對醫師告知哪些事?
A.

除對醫師說明病況外,要特別告知是否有以下狀況:其他疾病、正在服用藥品與保健品、曾發生過敏的藥物與食物、懷孕及哺乳狀況、正準備懷孕、正在減重節食、近期將動手術或剛開完刀、準備拔牙…等。

Q.
當您領藥時要注意哪些事?
A.

您可再向藥師告知上述事項,並確認所領取藥品藥名、藥量、外觀、用法、用途及用藥人的姓名。

Q.
當您用藥時要注意哪些事?
A.
  1. 當使用醫師處方藥時,先確認用藥者的姓名及藥名是否正確,用法用量遵照醫囑使用,勿自行停用或改變藥量。
  2. 當使用成藥時,用法、用量、適應症狀等要依指示使用,使用後對病情若無改善應盡快就醫,以免延誤病情。
  3. 注意有效期限標示,已變質、變色或過期藥品勿再使用。
  4. 遵守藥品的副作用、警語及注意事項的提醒,如服藥後有暈眩、嗜睡反應應避免開車或操作機械工作;不得剝半或磨粉之藥品應整粒吞服以避免藥效未達預期。
  5. 藥品應存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,糖衣錠藥品易被誤認為糖果食用。儲存注重避濕、避熱、避光,不要放在浴室或冰箱內。特別標示要冷藏藥品則置於冰箱冷藏處,不可冷凍,避免變質。
  6. 口服藥品應以溫開水(約240 C.C)送服,不應與咖啡、茶、果汁、牛奶或可樂等碳酸性飲料一起服用。
  7. 用完藥後放回原裝藥容器,不同藥品不要裝在一起,避免拿錯。